使用規則

使用『GARNiDELiA』中國官方粉絲俱樂部GARNiDELiA OFFiCIAL FAN CLUB G-PLANET CHiNA時,請注意並承諾遵守以下使用規則。

第1條(目的)
G-PLANET CHiNA(以下稱為「本會」)是由支持『GARNiDELiA』的會員組成,以為『GARNiDELiA』應援為目的。
第2條(會員規則)
  1. 1. 會員規則(以下稱為「本規則」)將適用於,會員(根據第4條定義)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服務的所有場合,並且當入會本會時,自動視為遵守本規則以及本會另外公式的「隱私政策」的相關內容。
  2. 2.本規則是由「Plus member ID以及相關服務使用規則」以及「隱私政策」的一部分構成,另外,本會另外制定的各項服務的利用規則等以及第3條的通知(以下統一稱為「使用規則等」),不論名字是什麼都是構成本規則的一部分。
  3. 3. 如果使用規則等於本規則的規定有不同的情況下,優先以本規則的規定為准。
第3條(會員告知)
本會將通過郵政·郵件以及本會運營的網站公佈,以及其他本會判斷認為適當的方式,公佈必要的情報。
第4條(會員)
  1. 本規則中的會員是指,通過本會指定的手續,按照規定的方法申請入會,本會承諾,並將本規則第8條中規定的會費等金額匯款到賬的個人。
  2. 申請入會的人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必須事先取得家長及其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5條(入會承諾)
  1. 1. 本會,判斷已申請入會者符合以下任意一項的情況時,本會有權利不予入會。
  2. 1-1 過去(包括提交入會申請時)違反過本規則內容,不予以入會,甚至接受過退回處分的情況。
  3. 1-2 入會申請內容中存在虛假、錯誤,甚至漏填的情況。不是個人而是法人的情況。
  4. 1-3 本人已經進行過會員註冊的情況。
  5. 1-4 無固定地址或無可以收取商品的詳細地址之場合。
  6. 1-5 其他,不符合入會本會條件的情況。
  7. 2. 本會,即使在同意入會之後,入會會員如果有符合以上任意一項情況的情況下,有權撤銷其入會資格。
第6條(退會處分)
  1. 1. 本會會員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情況,本會有權給與該會員退會處理。
  2. 1-1 有本規定第11條中規定的禁止行為的情況
  3. 1-2 未支付本規定第8條中規定的會費的情況
  4. 1-3 其他違反本規則的情況
  5. 1-4 以上3條以外,本會判斷需要給與退會處分的情況
  6. 2. 被退會的會員,不論什麼理由,都不予以退還已支付的會員年費。另外,不享有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等一切要求。
第7條(會員特典)
  1. 1. 會員可享受以下各項特典內容。
  2. 1-1 提供入會特典
  3. 1-2 提供會員限定網站內容
  4. 1-3 購買會員限定原創周邊
  5. 1-4 其他本會制定的特典
  6. 2. 對於會員因不使用網路和特定的電子設備、應用程式導致的服務降低以及情報傳遞延遲等情況造成損失,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7. 3. 以上各項所指的會員特典,並非定期提供內容。
第8條(會費等)
  1. 1. 會員入會時以及需要如下所示延長會員資格有效期限是,需要向本會支付以下指定的會費(以下稱為「會費等」。)。
    年會費(港澳台地區)
    380(HKD)(含稅)
    390(MOP)(含稅)
    1600(TWD)(含稅)
  2. 2. 前項制定的會費等的支付方式等,本會將另行制定。
  3. 3. 使用本服務需支付會費等以及另外的通信費。如需使用分組服務需支付發送資訊和接受資訊的通信費。
  4. 4. 本會如遇到會員不支付相應的會費等情況,或者違反其他本規則的內容的情況,可以在不做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停止對該會員提供本服務,並解除服務。
第9條(繼續)
  1. 1. 會員資格的有效期限(以下稱為「有效期限」。)是指,從入會日(首次年度年會費的入金日所屬月份的第一天)開始一年間 (13個月)。
  2. 2. 希望延長會員資格的會員,需要在有效期限期滿之前通過指定方式支付下一年度的年會費,支付成功後有效期限將自動延長。
  3. 3. 如遇超出有效期限的情況,如在期滿之日開始1個月內支付下一年度的年會費,將從期滿那日開始計算延長1年時間。另外,如遇超過有限期限1個月的情況,則需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4. 4. 根據第3項情況辦理續費手續的情況下,在有效期滿日開始到年會費入金完成期間寄出的會員特典物品將不會再次寄出。出。
第10條(會員義務等)
  1. 1. 會員需要自行保管本會給與的會員證、會員編號以及密碼,如遇因自身管理不當、自身使用錯誤、或者給協力廠商使用導致會員權利受損的情況下,本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2. 2. 會員不得將本會給與的會員證、會員編號以及密碼出借、轉讓、變更名義給協力廠商。
  3. 3. 會員如遇需要對申請入會時提供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以及其他資訊進行變更的情況,請及時通過本會指定的方式向本會提出變更申請。
  4. 4. 如遇因會員對前一項的疏忽,導致會員無法收到本會發出的告知的情況,本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5. 5. 會員應避免對本會及其他會員、所有『GARNiDELiA』的相關人員、團體進行誹謗中傷、偏激地在同一個問題進行詢問等造成困擾的行為。
  6. 6. 會員應當遵守本會發出的通知內容以及關於活動現場等的指示、安排。
第11條(禁止事項)
  1. 1. 會員在使用本會時,請務必不要有以下行為。
    如確認有以下任一行為的,將在不進行任何通知或者告知的情況下對該會員停止提供服務甚至解除其使用權利,或根據本規則第6條的規定予以退會處分。
  2. 1-1. 違反憲法基本原則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損害國家名譽和利益的行為
  3. 1-2. 煽動民族憎惡、民族歧視,損害民族統一的行為
  4. 1-3. 通過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安定的行為
  5. 1-4.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行為,散佈·誘導邪教等宗教團體的行為,以及宣傳封建迷信的行為
  6. 1-5. 非法交易的行為,比如洗錢、非法融資、賭博、販賣管制刀具槍械·毒品·違法藥物、販賣使用盜版軟體·販賣陳列淫穢物品等非法交易行為
  7. 1-6. 違法犯罪的行為,或者是牽涉到違法犯罪行為的行為,或者是有可能發生的行為
  8. 1-7. 販賣·轉讓會員資格,名義變更·共有、借予第三者
  9. 1-8. 架空名義和虛假、重複登錄
  10. 1-9. 關於通過本會獲得的所有資料、情報、文章、音樂、視頻、插畫、從本會收到的郵件等,將這些受著作權法認定的物品在超越私有利用的範圍內使用。另外,通過轉載至其他媒體等行為洩露給協力廠商的行為。
  11. 1-10. 侵害『GARNiDELiA』的關係者以及本會關係者、其他協力廠商的財產、隱私等權利以及肖像權,或者是有可能發生的行為。
  12. 1-11. 對『GARNiDELiA』的關係者以及本會關係者、其他協力廠商進行誹謗中傷,使其名譽或者信用受損,或者是可能導致這種結果的行為。
  13. 1-12. 將通過會員特典得到的周邊以及其他會員資格等權利轉賣給協力廠商等,向協力廠商轉讓、借予、名義變更、或者為其他權利設定進行擔保的行為。
  14. 1-13. 對『GARNiDELiA』的關係者以及本會關係者,強硬要求進行聯繫和見面,或者對本會以及相關企業·團體要求聯絡或者面談。
  15. 1-14. 利用本會以自己或者協力廠商盈利為目的的活動,或者是為這個目的做準備等行為。
  16. 1-15. 上述各項以外,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行為或者妨礙本會運營的行為。
  1. 2. 對有前面各項的會員,本會將要求出示會員證或者身份證,會員應履行該要求。如不履行的情況下,將採取和前項相同的處分。
    另外,如以後的『GARNiDELiA』相關活動以及公演時被採取限制入場等措施,因此受損所要求的補償,以及返還門票的要求本會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2條(退會等)
  1. 1. 如在會員有效期期滿前沒有辦理續費手續,本會將辦理退會手續。
  2. 2. 本會,在會員退會時,將不會返還會員已支付的會費以及使用本會服務時的使用費。
  3. 3. 會員購買會員特典等商品時所需要的支付的金額以及使用使用本會服務時的使用費等,如在退會時已經發生並有支付義務的情況下,退回後也仍需支付。
第13條(變更服務內容等)
  1. 1. 本會不會對會員進行任何事前通知,本會的會員特典和其他服務內容可以進行變更。
  2. 2. 本會在前項的情況下,將根據第3條指定的方法在事後對會員進行通知。
第14條(服務停止等)
  1. 1. 本會,如遇自然災害、電子通信服務中斷、政府要求停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將不會對會員進行任何通知,本會的服務可以全部或者一部分停止提供或者終止提供。
  2. 2. 本會,如遇製作進程、本會的運營狀況、以及其他無法預期的情況下,將不會對會員進行任何通知,本會的服務可以全部或者一部分停止提供或者終止提供。
  3. 3. 本會如遇前項的情況,將根據第3條指定的方法於事後對會員進行通知。
第15條(本會解散)
  1. 1. 本會,根據『GARNiDELiA』的製作狀況以及其他事情判斷難以繼續運營本會的情況下,本會將進行解散。
  2. 2. 如遇前項的情況,本會將不予以退還會員已經支付的會費等金額。
第16條(個人情報的採集)
本會,對於本會採集會員個人情報的相關事項,將另外指定隱私保護規則,會員將根據此來履行。
第17條(損害賠償)
會員在利用本會時,因自己的責任導致本會或者其他協力廠商產生損害的情況下,將自己承擔賠償責任。
第18條(免責)
  1. 1. 會員因會員自身責任,導致對本會的使用方面造成損害時,本會有權要求其進行賠償。但是,本會對於會員所需負擔的賠償責任,本會對會員應當負擔的賠償責任,本會會在排除是故意的還是重大過失的情況,根據會員在使用本會支付的金額設置一個相對的金額上限。
  2. 2. 自然災害、電子通信服務中斷、電腦等會員所使用的的網路路由器損壞、以及其他,不能歸咎於本會的原因,造成使用本會服務的故障的,本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3. 3. 如遇第3條制定的方法進行通知的情況下,即使在會員不能接受的範圍內,會員也不能提出任何異議。
  4. 4. 由於各金融機構的手續不完備和事故,本會不承擔任何責任。
  5. 5. 公演等告知可能會通過官方主頁和電子郵件以外的媒介進行發佈。
  6. 6. 由本會給會員發送的情況下,本會會判斷最好的方法通知會員,同事將提示物品的未收貨受理期間。在發送物品未收到的情況下,會員可在未收貨受理期間通過本會提供的方式進行聯繫。無論什麼理由在超過受理期間的情況下將不予以受理。另外,對於位址不全和位址未登錄的會員將不能進行物品的再發送。發生這種情況時發送費用(有本會指定)將由會員承擔。
第19條(規則的變更)
本會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對本規則的內容進行變更、追加、修正、刪除。這種情況下,將通過第3條制定的方法對會員進行通知。
第20條(協議事項)
如遇本規則為制定的事項或者對本規則的解釋存疑的情況,將在會員和本會雙方誠意協商的基礎上通過協議解決。
第21條(管轄)
會員和本會,兩者之間因本規則產生了紛爭,將通過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處理。

使用规则(简体字)